鄂托克前旗2021年秋季初中小學新生入學方案
一、中小學新生入學條件
適齡兒童少年為鄂托克前旗戶籍或監護人在鄂托克前旗合法穩定居住或就業,并且符合以下入學條件。
(一)小學一年級新生為2015年9月1日以前出生且尚未在義務教育階段注冊過學籍的適齡兒童。
(二)初中一年級新生為2021年小學應屆畢業生。
二、中小學新生入學分配原則
一是根據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辦法(2018年修正本)第二章第十二條:“旗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免試入學。”鄂托克前旗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實行免試就近劃片入學。
二是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教育部等部門<關于進一步做好進城務工就業農民子女義務教育工作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3〕78號)精神,非鄂托克前旗戶籍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相對就近免試入學原則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保障隨遷子女在校就讀期間享受同城待遇。
三、預報名登記要求
(一)2021年秋季,準備在鄂前旗中小學就讀的小學一年級和初中一年級新生必須在鄂爾多斯教育在線“鄂爾多斯市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管理系統”進行預報名注冊登記。
(二)本次新生信息注冊登記全市使用的是同一個軟件管理系統,每名新生只能注冊一次,不得多地注冊,不得延遲注冊,家長慎重選擇報名旗區,同時要確保所有信息真實、準確、完整,并打印《中小學新生入學信息表》保存備用。
(三)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1.招生方案宣傳:4月29日--5月10日
2.網絡注冊登記:2021年5月11日-17日
3.新生入學信息審核:2021年6月20日--8月20日
4.新生入學片區劃分:2021年8月20日--8月26日
5.公布分配結果:2021年8月27日
6.新生報到:2021年8月28日--8月29日
7.陽光分班:2021年8月29日
8.正式上課:2021年8月30日
9.注冊學籍:2021年9月份
(四)本年度只進行一次網上報名,對逾期未報名的學生,將不予安排學位。
四、敖鎮鎮區漢授小學一年級新生入學注冊登記及分配辦法
(一)2021年,準備在敖鎮鎮區漢授小學一年級就讀的新生,網報時在鄂爾多斯教育在線“鄂爾多斯市中小學新生入學服務管理系統”中的“預報學校”中,點擊“敖鎮鎮區漢授小學”即可。
預報敖鎮鎮區漢授小學一年級的新生,根據戶籍、住房條件等進行分類。學位類型中所指的住房是指包括移民安置房、拆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集資房、自建房等,有正規的住房產權手續。法定監護人是指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適齡兒童與監護人在同一戶口。房產證(不動產證)手續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17日,落戶時間為2021年5月17日以前。
學位類型1:適齡兒童及其父母雙方或一方是鄂前旗戶籍,并且在同一戶口薄上,在敖鎮鎮區內有住房,戶主與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權屬人一致(或屬于夫妻關系);適齡兒童與監護人(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是前旗戶籍,并且在同一戶口簿上,監護人在敖鎮鎮區內有住房,房主與房產證(或購房合同),權屬一致(或屬于夫妻關系);適齡兒童與監護人(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是鄂前旗戶籍,并且在同一戶口薄上,在敖鎮鎮區內有拆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集資房等,并且戶主與房產證明(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分房合同、入住通知等),權屬人一致(或夫妻關系)。
學位類型2:適齡兒童及監護人雙方或一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是鄂前旗戶籍,并且在同一戶口薄上,監護人在敖鎮鎮區內有住房,只有準建證而未取得房產證,準建證與戶主權屬人一致(或夫妻關系)。
學位類型3:適齡兒童與監護人雙方或一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都是前旗戶籍,并且在同一戶口薄上。在敖鎮鎮區內購買了住房,產權沒有變更且實際居住,能夠提供與戶主相符的、符合本方案要求的相關繳費票據(2021年3月份以前的收視費、供暖費、水費、物業費等票據等)及購房買賣合同和原房產證、準建證;在敖鎮鎮區內購買了開發商未在城建、房管等部門備案,而開發的樓盤,或個人私下進行交易的小產權房且實際居住,能夠提供與戶主相符的、符合本方案要求的相關繳費票據(2021年3月份以前的收視費、供暖費、水費、物業費等票據)及購房買賣合同。
學位類型4:適齡兒童與監護人都是非前旗戶籍,但在敖鎮鎮區內有房產。
學位類型5:適齡兒童與監護人都是前旗戶籍,在敖鎮鎮區內無房產;適齡兒童與監護人都是非前旗戶籍,在敖鎮鎮區內無房產。
網絡報名結束后,教體局根據網報新生資料進行審核,確定2021年秋季小學一年級新生居住分布狀況,根據新生數量和居住分布情況,結合各漢授小學招生服務能力,確定劃片區域,制定2021年秋季中小學招生計劃。對于網報報名人數超出該校招生計劃的學生,將就近調整到其他學校。
(二)提交材料要求(學位1-4提供)
1.監護人簽字的《中小學新生入學信息表》。
2.提供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戶口簿(新戶口本)、適齡兒童戶口簿復印件。如果父母不在同一戶口本上,房屋產權人與新生也不在同一戶口本上,需提供《出生醫學證明》和父母的結婚證;如果監護人(即房屋產權人)不是新生的父母,需提供房屋產權人的戶口本及與新生的關系證明材料。
戶口簿復印件要求把戶頭、戶主、適齡兒童的相應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一定要將戶號復印清楚)。
3.住房材料(提供四項中的其中一項)
(1)提供父母或監護人的房產證原件和復印件(如果房產證原件在銀行抵押,需提供加蓋銀行公章的房產證復印件)。
(2)已購房但房產證尚未辦理的,提供房管部門統一樣本的商品房購房合同原件、復印件,購房交款收據原件、復印件。
商品房購房合同復印件要求只把合同中標有房產具體位置、產權人信息及購房人和開發商簽字蓋章頁復印即可。
(3)購買二手房屋的,需提供產權過戶相關手續原件、復印件。
(4)其它類住房(移民安置房、拆遷安置房、經濟適用房、廉租房、集資房、自建房等),需提供有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有多套房產的監護人,以提交材料中提供的房產為準。
4.住房材料說明
(1)有房產證的,需提供鄂托克前旗房管局出具的真實有效的房產證。
(2)屬集資房的,需出具購房收據或合同等證明。
(3)屬自建房的,需提供宅基地證明。
(4)屬拆遷安置房的,需提供拆遷辦出具的相關安置手續。
(5)屬移民安置房的,需提供城鄉統籌辦出具的相關安置手續。
(6)屬經濟適用房的,需提供住房保障辦出具的購買經濟適用房審批表、購房交款單據原件。
(7)屬廉租房的,需提供由住房保障辦出具的證明。
5.監護人將準備好的材料按順序整理好裝入檔案袋,在檔案袋封面寫上小孩和監護人的名字、聯系方式,交給班主任,各幼兒園班主任認真負責,待材料審核后。將審核材料原件、復印件整理好(登記造冊),上交至教育體育局教育股。
材料整理順序:
(1)監護人簽字的《中小學新生入學信息表》。
(2)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戶頭、戶主、適齡兒童的相應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3)父母親結婚證、適齡兒童醫學出生證明原件和復印件(小孩和父母戶口不在同一個戶口簿上的提供)。
(4)住房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5)其它相關證明材料復印件。
6.補充說明
(1)招生工作按照家長注冊和提供的資料,分配入學學校,招生結果公布后,不再受理家長提供的另一處居住信息。
(2)符合入學年齡兒童,由于身體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入一年級,在適齡兒童戶口所在鎮教育辦公室辦理暫緩入學手續,可推遲一年入學,但一經注冊必須入學,否則下一年按學位類型5對待。
(3)盲(低視力)、聾、啞及中重度智力殘疾兒童到特殊學校就讀,輕度智力或肢體殘疾兒童到普通小學隨班就讀,
(4)對烈士子女、現役軍人子女、因公犧牲或一至四級傷殘警察和消防人員子女、榮立二等功以上的公安和消防救援人員子女、援鄂(武漢)抗疫醫護人員子女、教師子女、獲評馬蘭英才人員子女,按照相關審批程序予以優待。凡符合優待政策的監護人需提供有效證件,且在信息登記表“其他說明”中注明,經教體局審核通過后根據實際統籌安排入學。
(5)信息登記表中提供的兩個聯系電話不得重復,并保證暢通。此外,家長要積極配合招生工作人員入戶調查,如果以各種理由推諉、阻礙調查,則按學位類型5對待。
(6)“就近入學”政策只針對義務教育階段初始年級招生。新生一經入學后,小學六年內不得在鎮區內轉學。鎮區外轉入鎮區內的學生,則不再考慮有無房產,只根據實際情況轉到有空余學位的學校就讀。
五、其它學校新生入學要求及分配辦法
(一)招生范圍
1.昂素完全小學招收昂素鎮的所有適齡兒童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蒙古語授課、漢語授課各設一個班。
2.城川完全小學招收城川鎮的所有適齡兒童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城川完全小學設立蒙古語授課教學班一個。
3.上海廟學校(小學部)招收上海廟鎮及礦區的所有適齡兒童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4.蒙古族實驗小學面向敖鎮、上海廟鎮招收蒙語授課的所有適齡兒童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5.旗中學招收敖鎮、城川鎮、昂素鎮應屆小學畢業生(含在外借讀生)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6.蒙古族中學招收全旗蒙授應屆小學畢業生(含在外借讀生)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7.上海廟學校(初中部)招收上海廟鎮及礦區的應屆小學畢業生(含在外借讀生)和外來務工人員隨遷子女。
(二)提交材料
1.監護人簽字的《中小學新生入學信息表》。
2.提供適齡兒童少年及其法定監護人(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戶口簿(新戶口)原件和復印件。
戶口簿復印件要求把戶頭、戶主、適齡兒童的相應頁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3.監護人將上述材料按順序整理好裝入檔案袋,在袋上寫上小孩和監護人的名字,交給班主任。各幼兒園、小學班主任認真負責,待材料審核后,原件退還監護人,將信息表和復印件整理交至招生學校負責人。
六、其它要求
(一)各中小學、幼兒園要統一認識、高度重視、認真負責,確保新生預報名登記順利完成。
(二)各招生學校要做好入學宣傳工作,通過媒體、微信、校訊通、宣傳單等形式,將《入學方案》發到每一個新生和家長手中。
(三)招生工作全程接受社會監督。新生入學咨詢電話:7628010;舉報電話:7628140
本通知解釋權歸鄂托克前旗教育體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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